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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江苏省高院发布全国首例“万词霸屏”案涉不正当竞争判赔270万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2 207 次浏览

  “万词霸屏”这个词大家乍一听有些陌生,不过它离我们的生活非常近。现在上网几乎都会用到“搜索引擎”,来帮助获取信息,可“万词霸屏”却干扰了引擎的正常算法,实现“霸屏”效果。今天(11月29日),江苏省高院发布了全国首例“万词霸屏”不正当竞争案。

  今天,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2019年至2022年10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不正当竞争纠纷3068件,审结2107件。从案件类型上看,仿冒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占比例万词霸屏。苏州、南京、无锡万词霸屏、徐州四地案件相对集中万词霸屏。为了严惩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全省法院推行最严格司法保护,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等加大判赔力度万词霸屏,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垄断万词霸屏、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判决、调解赔偿额达到10.63亿元,个案判赔更高额达2亿多元万词霸屏。江苏省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汤茂仁介绍:“惩罚性赔偿这种制度主要是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可以根据我们算出来的金额作为基数,来给与一定倍数进行惩罚江苏省高院发布全国首例“万词霸屏”案 涉不正当竞争判赔270万,这样更加严厉去惩治这种侵权行为,让他不再发生这类行为。”

  江苏省高院还发布了十起涉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全国首例“万词霸屏”不正当竞争案。闪速推公司专门为他人有偿提供“万词霸屏”服务,在收取客户费用后,故意利用技术手段破坏百度搜索引擎根据关键词搜索的正常收录和排名秩序。汤茂仁介绍:“一般来说,用户比较多、用户比较喜爱、条件优越、点击量比较大,就会自然呈现在前面,是算法自然的结果,没有人工干预的。本案被告采取一种方式,他的客户想要把搜索结果放在前面,被告把客户的某个网页粘贴到知名的网站或者知名网页后面,当别人搜某个关键词的时候,它的搜索结果就呈现在前面,出现霸屏效果。”

  百度公司认为,闪速推公司通过“万词霸屏”制造大量网络垃圾信息,严重影响用户体验,也降低了用户对百度搜索的信任,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并赔偿各项损失总计100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提供“万词霸屏”服务,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

  汤茂仁介绍:“这样的行为万词霸屏,对公众会产生误导的同时,也会引导市场经营者去作假,和本案被告签订协议,参与这种业务,让自己的搜索结果出现在前面,对那些通过诚实经营获得搜索结果的服务商主体来说是不公平的。”

  最终,法院判决,闪速推公司恶意干扰、操纵搜索引擎结果排名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百度公司270多万元万词霸屏。